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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丢衣物 商家拒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15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迎霞)到游泳馆消暑,换衣服时才发现所持钥匙打不开衣柜的锁;撬开柜子一看,里面衣物踪迹全无,而商家却一直拒绝赔偿,这让“游”客非常郁闷。

  7月11日下午2时许,王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到银川市青山游泳馆游泳,因无10元零钱,便先垫付了100元的衣柜押金,领到一把钥匙和一把锁。来到更衣室后,她发现所有的衣柜只剩65号空着,便将衣物放入该柜,上了锁就去游泳了。约两小时后,王女士游完泳准备冲澡
,发现衣柜的锁怎么也打不开,这才注意到自己的钥匙锁牌是96号。游泳馆工作人员赶来也没打开,便认为王女士是不是把钥匙拿错了,而工作人员当场找来65号锁牌的钥匙,衣柜依然打不开。

  据悉,游泳馆经理当场询问:“你确定把东西放进这个柜子了?如果撬错了,责任要你来担。”王女士十分肯定:“我自己放衣服的柜子还能记不住,如果撬开不是我的,我愿意负责。”而令人诧异的是,当柜子撬开后,王女士的包和孩子的鞋都不见了,包里放有105元现金、一部小灵通、一部诺基亚手机、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及一部MP3。王女士赶紧报警,数十分钟后110赶到现场做了笔录。

  而青山游泳馆经理以更衣室内已标明“将贵重物品寄存,丢失概不负责”拒绝赔偿,并称王女士“啥时把小偷抓住啥时赔偿”。记者当日和该经理一直未取得联系,昨日经理又以工作忙表示没时间接受采访。银川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发生此类纠纷,游泳馆不能因已有标识而免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因缺乏材料证明,消费者所丢财物的认定存在困难,这类意外往往无法解决。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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