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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0: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李雨生流氓恶势力团伙在顺义杨镇地区称霸乡里,甚至走在路上被车灯晃了眼就杀人焚尸。昨天上午,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这个团伙一审宣判,该团伙主犯、30岁的李雨生因犯故意杀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聚众斗殴6项罪名,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雨生是顺义区杨镇王辛庄村农民,曾因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被两度判刑。刑满
释放后,他回到家乡招募了一批流氓打手,横行乡里、敲诈乡邻。李雨生还经常为了弟弟和人打架,每次带几名打手找上门去,向对方勒索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一次,李雨生的捷达车与人发生小刮蹭,竟敲诈了对方1.7万元。2002年10月,他还和同伙抢劫女出租车司机。更为恶劣的是,2003年2月13日晚,李雨生和3名打手驾车经过顺义杨镇。途经此地的赵某误以为遇见熟人,就用车大灯晃了几下,直到超车时才发现认错了人,但却因此招来杀身之祸。李雨生等人追上去别住赵某的捷达车,一顿暴打后将赵某劫持到河北香河,将其勒死并焚尸灭迹。随后,李雨生将抢来的捷达车卖掉。

  法院判决指出:李雨生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但其不思悔改,与他人结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盗窃、抢劫、勒索他人巨额钱财;为争霸一方,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起指挥作用,系主犯,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李雨生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并应依法数罪并罚。

  法官在宣判后接受采访时指出,李雨生一伙人横行乡里,为非作歹,已成当地一霸,带来非常恶劣影响,很有可能向黑社会方向发展。目前,公安机关正在重点进行打击流氓恶势力团伙的行动,这次对该案主犯李雨生从重量刑,也是对社会上其他妄图从恶势力向黑社会发展的犯罪组织的一个警示。

  昨天一起被判刑的还有李雨生豢养的得力打手那立丰,和曾与李雨生一起敲诈勒索并与其聚众斗殴的史广齐,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两年。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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