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因工伤致残陷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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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24 宁夏日报 | |||||||||
2005年7月14日下午5时许,银川市兴庆区劳动监察大队的两名工作人员,把刘秀春的家属送上了开往湖北老家的火车。长达8个半月的工伤鉴定过程,对永远无法下地走路的刘秀春来说,这样的等待更受煎熬。 2004年10月28日,43岁的刘秀春从湖北省利州市来到银川,到其表弟周继双个人承包的银川市华德永佳地毯销售有限公司铺装队做地毯安装工作。
2004年11月12日上午,意外发生了。刘秀春在抬地毯时,被地毯压倒,腰部受伤,经银川市市医院诊断为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双下肢截瘫。治疗期间,刘秀春向银川市劳动局提出了工伤鉴定的申请。 申请书提交之后,银川市华德永佳地毯销售公司便向市劳动局提出了疑义,认为公司已将工程转包出去,与刘秀春并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认定工伤没有依据。为此,刘秀春及其亲属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终,银川市劳动局又确定了二者的劳动关系,至2005年3月2日,作出刘秀春伤情为工伤的鉴定。 随后,华德公司再次以相同的理由提起复议,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经过调查核实后维持原工伤认定。但华德公司仍不服。 这边官司正打得不可开交,刘秀春的病情又开始恶化了。刘秀春在出院后,腰底部产生了褥疮,故向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4月20日,该委员会作出部分裁定,要求银川市华德永佳地毯销售公司支付刘秀春部分治疗费1.4万元。但地毯公司经理刘晓宾仍不服判决,拒绝赔偿。 为此,兴庆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兴庆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在执行阶段,5月27日,刘秀春的家属偶遇华德公司经理刘晓宾,在向其索要刘秀春的医疗费时发生争吵、厮打,将刘晓宾的手砍伤。随后,刘秀春的弟弟被刑事拘留,其舅舅逃回湖北。 2005年7月9日,通过兴庆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地毯公司赔偿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治疗费、工伤津贴等共计9万元整,当庭付清,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兴庆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文静告诉记者,如果用人单位能严格遵守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按时交纳工伤保险金,一旦出现事故,则一系列的赔偿事宜都可交由保险公司处理,不必付出这样高的诉讼成本;而且保险金是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交纳的,也远比赔偿金要低得多。同时,目前工程转包的情形又未得到规范,出了事故后大家再为谁构成用工主体争执,也是造成工伤认定黏着不清的重要原因。 银川市正义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凤翔认为,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很难自愿为员工交纳保险金。而对于用工单位来说,现有的制度也确实存在一些缺陷,尤其是涉及工程转包的行业,人员流动非常大,而保险金又必须是实交实领的,因此要求用工单位为每位雇用的员工交纳保险金,并不具备可操作性。(本报记者黄燕婷实习生 余立)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