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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奖优罚差防治山体滑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网电根据日前出台的《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梅州市将对发生住房(有人居住)倒塌而无人员伤亡的镇委书记、镇长、村支书、村主任各奖1000元。

  梅州市山区群众依山建房多,每遇暴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压塌房屋,甚至导致人员伤亡。为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山体滑坡,尽力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该市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
定,结合该市实际,于日前出台了《办法》。

  《办法》规定,市政府每年年终对全市山体滑坡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一次以当年发生了山体滑坡的镇、村为重点对象的考评。对虽发生山体滑坡住房(有人居住)倒塌灾害,但未发生人员伤亡的镇、村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并对相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委书记、镇长各奖励1000元;对未能及时组织抢险或抢险不力,造成人员伤亡的镇、村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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