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不搬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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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3:0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昕实习生蒙华娟)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生效后仍不自行搬迁,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遂向法院提请强制性执行。昨天上午,碑林法院依法对位于朱雀大街上的被执行人房屋实行了强制拆除。 昨天上午9时多,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来到朱雀大街上,开始了强制拆除房屋前的准备工作。在即将执行的房屋外墙壁上,贴有碑林法院于今年3月底发出的法院公告
3个多月过去了,3名被执行人迟迟没有自行搬迁。昨天上午10时30分,即将被拆除房屋中的物品陆续被法院叫来的搬家公司搬出房屋。12时,挖掘机开动,拆除工作正式开始。直到下午1时左右记者离开时,拆除工作仍在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