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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境旅游组织他人偷渡 最终自食恶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上海8月3日消息(记者杨静通讯员梁宗)4名无业人员编造了一个弥天大谎,以组织出境旅游为名,将多人送到国外非法滞留打工,从中牟利。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日前做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对该4名被告人以偷越国(边)境罪处以有期徒刑2年6个月等及并处罚金的判决。

  2004年6、7月间,被告人戴继鸣结识了某旅游咨询公司一名负责人,并了解到该公司
办理赴Y国签证的经营项目,他转念想到这是一条生财之道。于是立即与朱晓鸣、屠建华、贝鸿妹等另几名被告人分头行动,到处寻找意欲非法出国打工的人员。当年8月某日,李某兄弟俩听戴继鸣说到Y国打工能赚大钱,戴可以帮助办理旅游签证,每人交给戴3000元签证费和5万元押金即可。出国后如果不想回来,只要把护照交给戴,他负责向旅游公司退还押金,4万元留下作为“好处费”,1万元还给本人。与此同时,朱晓鸣等人也分头组织到了几名不打算回国的所谓“旅游者”。不久,李氏兄弟一行数人去了Y国。李氏兄弟由于种种原因未滞留在Y国,另3人却一去不返,只是把护照复印件给戴继鸣一伙。数天后,戴继鸣等人去旅游公司退押金时被警方抓获,其他被告也相继落网。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欲非法滞留境外打工人员以办理旅游签证的形式出境,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各人在整个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应当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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