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落高速陷阱车损谁付?不报交警掏钱修车只能买来教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车受损自行离开不报交警索赔时自留证据不足为凭本报讯广州余先生的小汽车在广深高速公路大观路段跌落大坑,用去修理费1400多元(、7月6日《》)。他后来找到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索赔,但对方的答复是:因没有交警责任鉴定书,不予赔偿。 据余先生反映,那个出现大坑路段的管理单位是“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他拨通电话要求赔偿。几天后,一位李先生向他通报了处理意见:尽管我们相信你的小车在高速
余先生说,他听后感到很纳闷,难道这种事也要找交警?自己掌握的购票单和拍到的照片作为证据还不够? 笔者根据车主提供的电话,找到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李先生,李先生在向笔者介绍情况的同时也提醒市民,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如遇此类事情,可通知交警到场进行责任鉴定,为今后的索赔收集证据。 随后,笔者又拨通了广深珠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事故组的电话,接电话的钟先生介绍说:出现这种情况,当时应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而车主自行开车离开,就失去了一个鉴定证明的机会。(小米)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