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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雷击身亡雇主赔偿9.5万 律师:应给雇员投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7:17 龙虎网

  【龙虎网讯】7月24日下午,江宁某乡镇农民张某在农田干活时被雷击身亡。昨天下午,其家属获得张某雇用单位9.5万元的赔偿,作为代理律师,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在成功调解此事后透露了此案发生的前后。

  庄稼汉遭雷击身亡

  张某老乡告诉记者,他们当地很多人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下地种田,为此,当地一农业管理站统一管理了这些闲置的农田。农业管理站人员不多,正职工作人员没有下地劳动的经验,为此在农忙时,他们不得不雇用当地一些经验丰富的农民从事农活,工资日结。张某老乡说,7月24日,一个老乡介绍他们四人到农业管理站帮忙施化肥,因为以前有过多次合作经验,所以大家很快就出发赶去施肥地点。当时艳阳高照,他们每人只带了一顶大草帽。到农田后,他们四人分散开来进行作业,下午三四点钟时,天色突然大变,下起了暴雨,他们赶紧将最后一点化肥草草施完,然后戴着草帽匆匆往回赶。四人呈“一”字形沿田埂拼命跑向大路,每人间距十多米。张某走在最前面,突然,他见一道闪光击中张某,张某好像“哦”了一声,然后就瘫倒在田埂上。他们三人赶去后,发现张某头上草帽被击了一个小洞,掀开帽子发现其头部相同部位也有一个小洞,周围流了一些血,而此时张某则口鼻无息。他们赶紧背着张某到马路上,拦了一辆车赶到医院抢救。医生检查后表示,张某已经死亡。

  索赔金额成焦点

  事情发生后,张某的家人委托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向农业管理站索赔损失,张律师与农业管理站协商多次,均未达成统一意见。农业管理站相关负责人认为,张某不是农业管理站直接喊来的,而是别人喊来的,与他们没有关系。其次,打雷下雨天灾人祸,属不可抗力因素,管理站没有任何责任。张某在农田里意外身亡,管理站可以从道义上给予5000元安慰金。张律师表示,虽然张某不是农业管理站直接请来的,但事实是帮管理站服务的,虽然张某只是临时性的工作,并采取工资日结的方式,但双方实际形成了雇佣关系,农业管理站是雇主,张某是雇员。张某在劳动时被雷击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工作中造成人身损害,雇主应该承担赔偿。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无过错,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农业管理站至少要赔偿张某家属16万元的费用。索赔金额的巨大差异,使双方协商陷入僵局。多次交涉后,昨天下午,张律师为张某家属争得9.5万元赔偿金。律师点评昨天下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此事总算有了一个结果。张律师说,《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单纯从前面两句来理解,不可抗力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一种免责抗辩权,管理站可主张免除责任,但后一句“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因此他在调解时,特别强调他的个人理解,“法律另有的规定”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雇员张某意外身亡,雇主管理站不能免责。张律师表示,他很同情管理站,因为法律规定,如果第三者侵权造成雇员人身伤害的,雇员既可以向第三人也可以向雇主提出索赔,雇主在不承担过错的情况下,可向第三人追偿,该事件的第三者是“雷电”,管理站吃的亏只能自己承担了。张律师认为,农业管理站此前应该给这些雇员投保,以此分散风险。省防雷中心教你避雷方法今年雷雨季节刚开始,南京就发生数起雷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如何躲避雷电,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江苏省防雷中心。江苏省防雷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张某一行人在农田中工作突遇暴雨,对于雷电来说,他们便是农田中的最高点,雷电击到张某,也有一定的偶然性。市民在农田或者旷野工作时,遇到暴雨打雷闪电的天气,最好蹲在地上,不能快速奔跑,因为有可能产生跨步电压,引来雷击,其次,下雨也不能躲在大树下。去年浙江省一次暴雨天气,一个雷电击死17名站在树下躲雨的村民。该工作人员指出,雷鸣电闪的天气,市民在户外时需要注意:一、不要在山顶、山脊或建筑物顶部停留;二、不要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附近停留;三、不要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及铁路轨道附近停留;四、不要在室外游泳池、池塘、湖泊海滨游泳;五、不要在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下停留,应该迅速躲入有防雷设施保护的建筑物内,或有金属顶的各种车辆及有金属壳体的船舱内;六、如果不具备以上条件,应立即双膝下蹲,向前弯曲,双手抱膝;七、不要使用手机,特别不要在野外使用手机。如果身处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附近时,也应注意几点:一、不能在建筑物朝天平面上活动,因为当朝天平面发生直接雷击时,强大的电流可导致人员伤亡;二、不要使用淋浴器或接触水管,因为水管与防雷接地相连,雷电流可通过水流传导而致人伤亡;三、紧闭门窗,防止侧击雷和球形闪电侵入;四、电脑、彩电、音响、影碟机等弱电设备不要靠近外墙,雷电发生时最好不要使用这些设备。当记者表示,某些新闻报道,受害人遭雷击是因为身上配有手机、手表、钥匙,或者穿着带有铁钉的跑鞋等,这些佩戴物成为事实上的“引雷器”,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也曾看过类似报道,但目前这些说法还没有科学根据。

  作者:刘敏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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