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碎清代花瓶 参观者被索1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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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17:3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在拍卖预展会上,参观者不慎将橱窗玻璃碰碎,一件清代古董花瓶落地摔碎。为此保险公司在赔付120万元后,将肇事者房先生起诉。今天上午,宣武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玻璃我房言山能撞碎,李言山、‘火焰山’都能撞碎。”自称热衷收藏古董的房先
房先生说,在拍卖预展会那天的玻璃很不结实,又没有安全提示。 摊上120万元的官司,目前无业的房先生说:“我这一年过得很安心,因为我没有责任。”在法庭质证过程中,房先生对自己亲笔书写的“事情由我引起,我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事情经过提出了异议。房先生称:“我当时被关了五个多小时,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针对房先生的“申诉”,人保表示,房先生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争议焦点 花瓶是先倒后碎还是先碎后倒 房先生的说法是他当时碰倒了玻璃,玻璃整体倒向花瓶,将花瓶推出后方没有防护的展柜落在地上打碎。 而原告方代理人称,房先生自己已经在“事发经过”中写清楚当时他“碰破”玻璃导致花瓶破碎。 从原告方提供的当天的监控录像来看,有镜头显示展柜前的玻璃向内倾斜倒向花瓶,接下来的镜头就是花瓶已经落地破碎了。原告方表示,录像说明房先生有重大过失。房先生的代理人则表示录像是经过处理的,并且画面的断续值得怀疑。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刘先生提出,对青瓷花瓶做出鉴定的北京文物局与瀚海拍卖公司有“间接控股关系”,所以对花瓶为乾隆年间的鉴定结果提出质疑,并且要求重新鉴定。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案情回放 保险公司赔120万元起诉肇事参观者 2004年1月7日,瀚海公司在北京京广中心举办了“2004迎春拍卖会”预展。房先生在古董珍玩展厅将一展柜橱窗玻璃撞碎,致使展柜内摆放的拍品———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掉在地上摔碎。该瓷瓶的保额为120万元(该价格经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 出险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认定符合理赔条件。同年8月26日,人保与瀚海公司签订结案协议书,确认保险理赔金额为120万元。同时,瀚海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授权人保向责任人追偿或诉讼。 人保认为,由于房先生的过错,导致保险标的物破碎,致使保险公司赔付120万元。房先生对此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房先生赔偿12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愿承担法律责任 赝品花瓶不值120万元 据了解,肇事者房先生现年47岁,家住北京市宣武区。 事发后,房先生说,展柜“玻璃非常清净通透,上面也没有‘小心玻璃’的警告提示”。由于他看得专注,额头撞到玻璃上,玻璃倒向展柜里面,把清乾隆青花折枝花卉六棱瓶推出展柜,掉在地上碎了。 房先生表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在开庭前房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那个被撞碎的花瓶是赝品,不值120万元。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