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故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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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新房“水漫金山” 刚装修好的新房因为水龙头质量不过关而“水漫金山”,室内家具因此受损该由谁负责?经龙湾工商分局海城工商所消费监督站调解,消费者郑某获得11000元赔偿。 近日,郑某刚装修完毕的新居阳台上的水龙头发生断裂,当时家中无人,物业管理人员通知其从乐清赶来时,家里的地板、沙发等因浸水造成不同程度损坏,初步估计损失达3万
6月中旬,消费者张女士家里的空调器坏了,于是请来维修师傅过来修理。维修师傅给空调器加了制冷液、换了启动电容后,空调器运转正常。可当张女士再次使用空调时,却发现制冷效果很差。不是刚修的吗?张女士找来原来那家维修店,师傅称是压缩机坏了。店主以不是自己修坏为由推脱责任。 直属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原来系维修师傅将电容从30uf换成55uf,而该电容是控制压缩机的启动电流,过大电流容易造成压缩机的损坏,致使空调无法正常运转。维修师傅最后同意给张女士家的空调重新换上匹配的电容、压缩机及制冷液,而张女士也自愿支付100元维修费。李卫东徐秀琴 水产摊主“耍赖” 场一鲜水产品摊位以20元/公斤的价格购买了0.5公斤虾,过秤后发现只有0.25公斤。回去和摊主讨说法时,摊主却声称当时双方是以40元/公斤的价格成交的。 洞头消费者委员会直属分会接投诉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王某所购买的海虾个头在5厘米左右,且不是鲜活的,根据当天市场行情,这类虾价格不是40元/公斤。经调解,摊主潘某承认一时大意秤错了重量,全额退款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洞消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