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拖欠货款将受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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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1:0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白田柯实习生王影西)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骗取供货商货款的欺诈行为今后将不再发生。《西安市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昨日出台,对目前商业零售业存在的不规范促销行为和超期占压供货商货款的欺诈行为,西安市12个部门将进行为期一年的打击和整顿。 针对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骗取供货商货款等六类商业欺诈行为,西安市商
记者了解到,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始,西安商联会供货商协会将对西安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供货商接到《西安零售企业超期占压供货商货款调查表》后,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8月15日前传真至供货商协会。调查情况汇总后,供货商协会将向有关企业发律师“催告函”追索货款,同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对无视“催告函”的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对长期占压供货商货款的单位定为重点监控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