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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 从中捞取好处费 不料 办了假证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1:1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曹金生赵雨轩记者赵丽莉)本想借朋友以房屋抵押贷款之机通过房产局的熟人办理一个《房屋他项权证》捞劝好处费”,不料竟遇到了房产局的假“崔处长”,办了假证件骗出贷款后,李某不但没有拿上“好处费”,其骗人的伎俩也被识破,被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以涉嫌贷款诈骗刑拘。

  2004年5月,西安市民钱某准备以房屋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因其房屋是银行
贷款按揭房,银行不予办理。钱某的朋友李某,吹嘘自己认识西安市房产局的“崔处长”,可以办理一个不能上网查询的《房屋他项权证》去贷款,钱某向李某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好处费”。之后,李某通过与朋友聊天认识的自称是西安市房产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的“崔处长”,经过几次见面商议并支付了办证费后,李某终于通过“崔处长”为朋友钱某办好了《房屋他项权证》。2004年8月,钱某顺利地在西安市一银行骗贷人民币15万元(钱某已被逮捕)。

  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经过连续数月的摸排、蹲点守候,于2005年7月26日在西安市东郊将李某抓获。经警方调查取证,西安市房产局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确有“崔处长”,但此“崔处长”并非为李某办证的“崔处长”,李某结识的“崔处长”实为印制假证专干坑蒙拐骗勾当的“李鬼”。李某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李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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