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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购物班车并非“免费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3:41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3日讯(记者 曹雷实习生连晓芳)记者今天调查了解到,顾客乘坐免费班车,却不享有乘公交、出租、长途汽车相关的权利,一旦出事,商家很难为乘客“埋单”。市委党校一位法律专家对记者表示,免费班车并非“免费午餐”。

  今天上午,记者手持某超市购物小票,坐上一辆去济钢的免费购物班车。车外雨下的很大,车内挤满了乘客,地上到处是垃圾,可能由于班车长时间没被清洗,散发着一股腥气
。雨越下越大,司机师傅丝毫没有减速行驶,继续在北园大街上“狂奔”。坐在记者身边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开始坐这种免费车时,觉得这么破的车很没安全感,心也悬着,但坐了几次,也没出什么事。记者问她是否买过保险,她笑着说:没有。司机师傅的服务态度让乘客“吃不消”。在坝王路口,一位乘客要下车,司机为了赶时间,车还没停稳,就嚷着乘客快点下车。这时雨下的正大。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超市免费购物班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介于营运与非营运的边缘,车辆性质难以界定,目前还没有相关法规或部门管理。班车多是租赁来的,车况陈旧,从业人员多是临时工。他告诉记者,超市为降低成本,不会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班车营运中;同时,班车经营者为获取利润,也不会购置好车上路运营。在这种情况下,乘客面临的安全风险较大。

  市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进入运营市场的免费购物班车必须经过上线检测,最差也要达到三级。从目前来看,在济南各大超市的“自办交通”营运市场上,纳入正规管理中的班车,连总数的1/3都不到。不少无证车甚至是报废车也加入到了免费购物班车行列。

  免费班车难以保证顾客安全,一旦出事,商家是否肯为顾客“埋单”?市委党校一位法律专家指出,消费者乘坐免费班车,却不享有乘公交、出租、长途汽车相关的权利;同时,超市与班车经营者之间,在责、权、利上约定不明,一旦出事,商家很难勇于承担责任。超市虽没有向顾客收取任何乘车费,但顾客来到商场完成了购物行为后,乘车成本已被变相地转嫁,整个过程并不存在免费乘车这一环节。同时,大超市靠免费班车跨区域招揽客源,已超出了商业经营的范围,令超市与公交企业、超市与超市之间产生了不平等竞争,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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