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察刘利民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4:42 山西日报 | |||||||||
本报8月3日讯 (记者左燕东 原蔚 通讯员宁风)因停车时与一名赴晋旅游的北京警察发生摩擦,太原民警刘利民便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将北京警察殴打致死。这起5月3日发生在省城太原的恶性案件今日有了新进展,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刘利民等9名涉案人员提起的公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5·3”案件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3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民警刘利民,驾车与北京市朝
检察机关认为,8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利民犯罪后投案自首,周传全等3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系累犯。司法机关还查明,赵云钢曾盗窃一部价值1500元的手机,涉嫌构成盗窃罪;张吉明知是赃物,而将手机收购销售,涉嫌构成收购赃物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