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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市民装修不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3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牟凝慧)都知道装修房屋是一件麻烦事,对屋主而言最担心的就是出现纠纷。尽管合同、书面约定能避免纠纷,但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工商局合同处获悉,在该处日前对西安市室内装修工程的抽查中发现,仍有50%的市民在装修房屋时没有和施工方签订合同。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50%的市民在室内装修时没有和施工方签订合同,仅仅是口头
协议;或签订的合同只有工钱问题,忽略了不能如约完工的赔偿事宜。与此同时,一些没有注册的装修游击队也在承揽装修工程,其行为既扰乱了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又使双方的利益很难得到保证。

  与装修游击队相比,大的装修企业基本都有合同。在检查的153户装饰装修企业、251份装饰装修合同中,93%以上的合同使用了示范文本,没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有16份,合同条款有问题的有16份。

  同时,也有发包方在合同履行完后存在欠款现象。同时不少装饰装修企业反映,承揽工程时,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基本都要收取1000-5000元的押金,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在装修完后并不退还押金;还有的物业管理单位,在企业承揽多套房屋的装修时按套收取押金。为了应付这种情况,个别装饰装修企业便将押金转嫁到屋主身上,无形中增加了屋主的负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西安工商局合同处表示,将按情况进行纠正和查处,对于无照进行施工的,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取缔和查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和装饰装修承揽者,合同是对双方利益的维护,为了避免纠纷签订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留意施工方违约后的赔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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