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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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3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静涛 辛国奇)针对商业零售业存在的不规范促销,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行为,昨日下午,300余名供货商开会,表示一致抵制商场超市“霸王条款”及欺诈行为。 西安市商业联合会办公室主任李明说,目前超市供货商和零售商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主要原因是,商场超市的“霸王条款”和名目繁多的费用,尤其是个别商场、超市拖欠供货
会上,不少供货商抗议某大型超市有意拖欠了5个月货款的行为。参加昨日“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大会”的企业代表王先生说:“有意违反合同,拖欠货款的不诚信行为,给广大供货商造成了经济和荣誉上的损失,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西安市商联会供货商协会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029-87295038、872855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