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职能单位服务要进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陈婵婵)我省将在9月份全面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的活动。

  昨日,我省召开创建和谐社区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了我省创建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了创建和谐社区的六项工作任务。

  任务之一是大力推进社区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职能单位的服务要进社区。建立
警务室、社区医疗点、文化体育设施,发展服务业。水、电、气、物业、道路、交通等公共职能单位要在社区设置服务窗口,定期到社区为居民提供服务。

  此外,我省还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区组织队伍建设;抓好社区稳定工作;抓好社区环境建设;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8月中旬完成方案的制定,8月底前完成宣传活动。9月开始实施创建活动,力争用两三年的时间,使全省8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建和谐社区示范社区(先进社区)的标准,并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和谐社区。

  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街道阳光社区还代表500个受省政府表彰的社区向全省社区发出倡议,共建和谐社区,共创美好家园。

  2002年,我省沈阳、大连两城市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另有9个区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