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交通违法的司机将被曝光一司机交通违法29次不接受处罚警方提醒:被扣满12分取消驾驶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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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5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3日讯(记者文刚特约记者陈世清)自2004年8月海口警方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简易程序处罚后,一名叫“周仁涛”的司机,至今已违法29次,加处罚款多达万元以上。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依照规定,多次交通违法却拒不接受处理的司机,被扣满12分后,必须参加驾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才能恢复其驾驶资格。逾期不接受处罚,违法司机还要每日按罚款数额3%缴纳加处罚款。海口警方从今日起,将通过新闻媒体分批曝光屡次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名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去年8月17日起,海口警方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简易程序处罚,执勤民警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当场开出处罚决定书后,不再扣车、扣证。但一些交通违法当事人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对警方开出的处罚决定不当回事,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并没缴纳罚款。 记者今天从海口警方交通违法处理大队了解到,一位叫“周仁涛”的驾驶人,自2004年9月2日至今年7月2日,已先后因交通违法被执勤民警开出了29张处罚决定书,但他揣着29份处罚决定书,至今也没到违法处理大队缴纳过一次罚款。“周仁涛”因此也成为海口警方实施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以来,交通违法未缴纳罚款、接受处罚的冠军。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各类驾驶员资格证到了一定年限后,必须换发新的驾驶证,原有的驾驶证将被注销。而逾期不缴纳罚款、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者,其违法记录已被录入违法处理电脑系统,记满12分后,电脑系统将会自动停止其所有需办理的业务事项。该负责人同时称,因全国的交通违法系统已实现电脑联网,无论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罚而被停办业务事项的驾驶人,到全国任何一家驾管部门换发新的驾驶员资格证,都将首先接受违法处罚,交清罚款并重新接受驾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后方能恢复其驾驶资格。 据介绍,目前海口警方已将交通违法逾期未接受处理的驾驶人名单,下发到各执勤民警手上,各路段执勤民警将随时对名单上的驾驶人进行查处。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交通违法者,最终将难逃其责。 据了解,已记满12分的交通违法驾车人,须到交通违法处理大队接受相应处罚后,领取《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考试通知书》,再到驾管部门报名,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驾驶资格。 作者:文刚 陈世清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