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七月” 处罚首批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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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7:59 成都日报 | |||||||||
(记者周海波)21人被传唤,罚款21万余元,3家商场、市场局部停产停业整改,一大批火灾隐患被消除。昨日,市消防支队通报了“蓉城七月”商场、市场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前期情况,对存在停用消防设施等严重火灾隐患的17家商场、市场立案调查,并给予了行政处罚,对21名消防违法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处罚。据介绍,这次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消防支队将给一些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挂上黑牌。
在这次整治行动中,消防执法人员在对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检查时,发现该市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被擅自停用,该公司被处以罚款8万元,直接负责的公司副总经理及保卫部经理也被分别处以5000元和2000元的罚款;本报报道过擅自关闭防火卷帘电源的新世纪电脑城的物管单位被处以罚款5万元。而青年路的一服装销售门市部圈占消防栓被罚款2万元。 据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王强华介绍,目前,消防部门正对存在火灾隐患的28家单位进行最后的调查,一旦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就将给它们挂上黑牌。(来源:成都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