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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办婚礼重婚新郎进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06 成都日报

  (崇法金法记者晨迪)已有妻子的徐某为了对唐某“表诚意”,在唐某老家广播电视站打出婚庆广告并大摆宴席举行“婚礼”,没想到这一行为成为日后重婚罪的铁证。昨日上午,因重婚罪服刑的徐某起诉妻子请求离婚一案在金牛区法院宣判,崇州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孩子归正在服刑的徐某抚养。

  热热闹闹结婚新郎被警察带走

  2003年1月23日傍晚,一场婚礼正在南充市仪陇县某村热热闹闹地举行,新郎徐某、新娘唐某忙碌地招呼客人,亲朋好友也为这对“新人”祝贺。为了让大家都知道这个消息,新郎在当地广播电视站提前3天就打出了即将结婚的婚庆广告。婚礼进行中,突然,一辆警车停在了新娘家门口,车上下来的女人指着新郎对警察喊道:“就是他。”

  随后,新郎徐某被警察带到了仪陇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之后,人们才知道,新郎徐某居然是有妇之夫,还有一个3岁多的儿子。随警察一同而来的那个女人是徐某的结发妻子杨某。由于构成了重婚罪,今年6月2日,金牛区法院判决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

  丈夫想离婚妻子告他重婚

  说起丈夫徐某,杨某直抹眼泪:1999年4月15日,徐某和杨某在崇州市登记结婚,2000年6月5日妻子生下了孩子。由于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徐某逐渐对家庭失望,后来,徐某和一个理发店的女人唐某相识后就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2002年,徐某起诉和妻子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徐某更不把家当回事。重婚的事情败露后,妻子杨某本来打算原谅丈夫一回。但丈夫根本没有痛改前非,还和唐某有来往,又在去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杨某再也忍不住了,在知道丈夫又要离婚后,她控告丈夫重婚罪。由于“先刑后民”的法律原则,法院在收到同一对当事人要求离婚和状告重婚的诉状后,对重婚案先予以审理。昨日上午,这起起诉离婚案在重婚案定罪后才接着审理。

  准予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

  昨日上午开庭时,夫妻俩互不理睬。妻子杨某同意离婚,但希望丈夫支付高额的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4500元已被杨某用在抚养孩子上,因此不再分配,孩子归徐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法院还判决徐某支付杨某精神损失费和经济补偿共计1.2万元。徐某服刑期间,孩子暂时由杨某监护。

  崇州法院的法官表示,由于徐某是服刑人员,服刑地离崇州法院比较远,因此法院决定借用金牛法院的法庭进行审理和宣判。(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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