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盖高楼”将有法可依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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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高耸的大楼勾勒了城市的天际线,但高楼建设一旦控制无序,城市天际线势必会遭到破坏。昨天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获悉,南京将出炉《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按照不同高度将高空分成6级规划控制,特殊地段审批时要建三维模型。这一规定正在上报政府部门,一旦获得通过,将成为城市规划审批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的重要法规性文件。 记者了解到,新近出炉的《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提出,今后,直接指导
市规划局有关人士称,规划高度分区划分到街区,街区内有重要视廊控制的,应进一步深化到地块。规划部门将城市空间一共分成6级,定为6级高度分区:12米以下、12-24米、24-35米、35-50米、50-100米、100米以上。今后,规划部门将严格加强构筑物、街巷格局、整体风貌、历史文化要素、自然风景要素等方面的特色保护和塑造明确提出高度、风貌、色彩、体量等,提出控制要求。(王宏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