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离奇车祸牵出难缠赔偿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09 扬子晚报
  2003年11月22日晚7点半,天色已黑,在浦口做个体生意的中年女子豆菊昌开着一辆红色夏利汽车从浦口区珠江镇驶往桥林镇,快到三桥工地时,她突然感觉车子弹了一下,“咣当”一声,车子又往前驶出去十几米后豆感觉不对劲,停了下来往回跑,这时她才看到路中黄线处躺了一人,十几米开外靠路北还躺有一人,豆菊昌急忙打电话报警。就在报警后5分钟左右,从珠江镇方向又开过来一辆摩托车,从躺在路中央那人身上压过去,摩托车连人带车翻了,车主扶起车走了。豆也开着夏利车离开现场。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其实并不简单。被豆菊昌撞了的两个人,躺在路中间的一个叫陈昌龙,后来发现死了,路北的一个叫夏云钢,是名驾驶员,死者就是被他先撞了才躺在了路中间,而在夏云钢的车、豆菊昌的车分别撞上陈昌龙之间,是否又有车撞过了陈昌龙?陈昌龙到底是被谁撞死的?由于证人证言各不相同,相关车辆又全都逃逸,使这起事故变得疑云重重……

  新闻背景 公安、检察意见相左,刑事不起诉民事案升堂

  当浦口区交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躺在路中黄线处的陈昌龙已经死亡。交警了解到,当晚7点左右,夏云钢开着一辆自卸车撞上了骑自行车的陈昌龙,撞人后夏云钢下车来扶陈,副驾夏云流下车来扶陈昌龙的自行车,没想到身后又来了车。此后,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认为豆菊昌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当浦口区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送到浦口区检察院后,检察院调查时却发现,不少证人证明就在红色夏利车撞上死者前,已有车撞过了死者,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最终作出了对豆菊昌不起诉的决定。不过,拿到了交警责任认定书的死者家属并不甘心。死者陈昌龙是从安徽来南京打工的,妻子在家务农,有三个孩子,他的死亡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打击,他们认为豆菊昌应负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并将其告上了浦口区法院,后在法院要求下追加夏云钢为另一名被告。昨日,该案在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夏云钢未到庭,陈昌龙的妻子陈婉英、父亲陈永才,被告豆菊昌一起坐在法庭之上,陈家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39万元。

  庭审目击 原告:撞死了人就该负责!被告:怎能认定我就是责任人?

  郭某证言:夏撞了陈后,豆再撞陈,之后摩托车又撞了夏。“一辆自卸车撞到一辆自行车,自卸车驾驶员从驾驶室出来半蹲在伤者旁边,一辆红色夏利车由东向西驶来,车速很快,直接撞到自卸车驾驶员身后,一身着黑色衣服,戴白手套的男子被撞出去好几米远,过了几分钟,一辆摩托车自东向西在路北超车道上骑过来,从自卸车驾驶员身上压过,自己也被连人带车摔倒了。”

  朱某证言:夏撞陈后,银灰色摩托撞了陈,豆再次撞陈后,一摩托车又撞陈。“一辆康明斯货车停在路北行驶道内,该车驾驶门边二米处的路上躺着一个人。货车驾驶员下来,扶那个躺在路边的人,这时从珠江镇方向驶来一辆银灰色的架子二机,将货车驾驶员和之前被撞的人一起撞倒了。过了三四分钟,从珠江镇方向驶来一辆红色夏利车,将那个躺在路中线即靠近珠江镇的人又撞了一下,又过了四五分钟,又从珠江镇方向驶来一辆二机,又从靠近珠江镇的人身上压了过去,骑车人连人带车跌倒了。夏利车在现场停了约十分钟便开走了。”

  李某证言:陈被撞后,一摩托车撞了夏的副驾,之后豆撞了夏与陈。“第三个听到一声自行车拖地的声音,看到骑自行车的人睡在黄线中间,骑自行车人还站起来看了一下自卸车又睡了下来。自卸车上下来两个人,驾驶员推自行车,另一个人去扶骑自行车的人,还没扶起来,从江浦方向过来一辆摩托车,从背后把扶自行车人的人撞倒了,摩托车压在两人身上。摩托车撞到人后约两分钟,从江浦方向过来一辆夏利车,从两人身上压过去,一个人被带出去十五米到二十米的距离。”

  夏云流证言:夏撞了陈后,一农用三机撞了夏和陈,当时陈已没气了。“坐在夏云钢驾驶的自卸车副驾驶位置,夏云钢突然停车,说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我将自行车往路边推,刚推到自卸车车头处,听到后面有撞击声,忙回头,一辆农三机往桥林方向驶了过去,同时发现夏云钢和骑自行车人倒在地上,我请旁边一骑摩托车的人追农三机,该人返回后讲农三机车号为苏AF0609。我报警后去喊夏云钢,夏云钢还有气,又去喊骑自行车人,这人已没气了,便拦车送夏云钢去医院,现场后来发生的事就不知道了。”

  民事赔偿该谁负责

  被告:浦口区交巡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与案件发生的事实有本质上的差异。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那么检察院就是认为此次事实证据不足,通过我的调查,公安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是不符合事实的,多辆车撞到陈昌龙公安部门没有查清。造成陈昌龙死亡的真正原因不只是豆菊昌和夏云钢,还有其他驾驶员逃逸。

  根据李某证言,如果陈昌龙被撞得不严重,站起来就不应该再倒下去。陈昌龙是大货车撞的,农用三机又在夏利车前撞过了陈昌龙。原告没有证据证明第一辆车不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也不能证明农用三机未撞到人。即使豆菊昌有责任,但也要正确认定她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一是她不该负主要责任,夏云钢在此案中负有主要责任。二是前面几辆车撞过去不至于使陈昌龙死亡,怎么我的车辆就把他撞死了?

  原告:证人的证词都说明,夏云钢车辆碰到陈昌龙后,陈昌龙是活着的,豆菊昌的车辆的确撞到了陈昌龙。其他的车辆是否撞到陈昌龙是存疑的,存疑是刑事责任,不是民事责任。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是不用质疑的,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怎么认定

  原告: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整容费、精神损失费共392971.66元。

  被告:原告提交的交通费单据三张,每张都在八百元,对此有异议;原告提出陈昌龙年薪6万元,仅由一公司开具,不能成为证据,应由劳资部门证明,还应有一年左右的工资证明,如果陈昌龙的年薪这么高,也应该提供纳税证明;精神损失费应根据事发时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定,原告依据去年5月1日出台的新交通法来定这件案子的赔偿数额不妥。

  庭外声音

  法庭定于下周对此案正式宣判,记者分别采访了原被告双方。陈昌龙的老父亲陈永才面色黝黑,庭上他就控制不住哭了出来。休庭后他边抹眼泪边对记者说,儿子很有本事,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这根柱子倒了,叫他们怎么活呢?在原告的对面,豆菊昌也是一脸憔悴,她觉得自己很冤。“逃逸的没有责任,我没有逃逸反而要承担责任,以后是不是大家遇到了情况都不要报警了呢?”通讯员 浦勇 实习生 沙娟 本报记者 石小磊
离奇车祸牵出难缠赔偿案(图)
庭上,陈永才老泪纵横。石小磊摄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