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多跑腿,离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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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3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3日讯(记者陈新坦 通讯员 袁丽秋) 工商执法人员如造成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等情况,即便是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一经查实也将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等处理。今天,市工商局出台的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责任制的原则是:谁首次办理,谁负责到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注重效率,讲求实效;权责明确,奖罚分明。实施该制度的目的就是让市民监督工商人员的行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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