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董事长就不还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3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3日讯(记者栾磊 通讯员 柴守峰)前任董事长在位时欠下的钱,现在的领导竟以领导更换为由拒不偿还。近日,胶南法院判决,董事长更换属于内部人事调动,欠债公司应如约还钱。 据了解,这起债务纠纷发生在本市一家具公司和一包装公司之间。因该家具公司拖欠该包装公司89715元货款不还,该包装公司将该家具公司告上了法庭。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