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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心脏病命丧浴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8:58 解放日报

  本报讯(张敏婕)小刘因突发心脏病命丧浴室,其妻小胡将拥有该浴室的公司和浴室承包人告上了法庭。近日,普陀区法院一审判决浴室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

  今年3月1日,小刘走进浴室。十分钟后,工作人员发现他倒在水池边上。其妻认为浴室无证经营存在过错,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3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是因洗澡诱发了原有病情发作,导致死亡。被告无照经营浴室有过错,但与小刘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属行政管理的范畴。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公平的分担损失。在调解过程中,承包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补偿原告人民币3万元,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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