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吃醋火烧情敌家 将其生活用品烧精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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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36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苗颖 实习记者李任 通讯员黄鹤 姜峰)恋爱本来是非常美好的事,可情绪一旦控制不好,也容易做错事,年近七旬的李老汉就因为情海生波,烧了“情敌”家,被农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7月30日以放火罪依法提起公诉。 李老汉是农安县龙王乡人,三年前和年近50岁的贺某开始交往,儿女给他的钱他都给了贺某。有一天,他突然发现邻村60多岁的赵某与贺某也有关系,就劝说贺某,但贺某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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