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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加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指纹把关 冒领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46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8月3日讯(记者 常萍 通讯员王学武孙骏)7月25日,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并结合淄博市实际情况作出详细规定。

  淄博市各区县启用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建立健全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档案数据库。2005年,市管企业离退休人员指纹采集建档率要达到95%,各区县不低于35%;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指纹采集建档工作。

  新办理的退休人员应同时进行指纹采集和摄像建档;已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和摄像建档工作,由原企业配合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因高龄、病重、住院、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可预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门采集指纹和摄像建档。

  对已建立指纹信息档案的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信函形式发出指纹对比认证通知;对尚未建立指纹档案且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应通过异地协查方式每年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所在社区要在当月上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相应待遇并核准派生的待遇支付额。

  违法犯罪的退休人员及遗属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发给养老金或抚恤金待遇;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或遗属抚恤金予以补发。因其他原因停发养老金的,如被停发人重新出现,应主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情况。据介绍,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能追回10多万元冒领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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