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收保护费 一个月敲诈两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4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以收取保护费为名,一个多月敲诈事主钱财两万余元,日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和李某被朝阳分局安贞刑警队抓获。两人对收取保护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8日安贞刑警队接举报称在苏宁电器店门口,有伙人专门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敲诈事主钱财。据警方了解,暂住在朝阳区石佛营东里的黑龙江人于某和吉林人李某有重大嫌
疑。两个人没有正当工作,平日里以各种名义找茬儿向路边的水果摊贩收取金额不等的保护费。村子里还住着一些以倒卖电器商城优惠券为生的河南人,6月25日晚,于某和李某纠集20多个打手,手持砍刀和镐把来到望京苏宁电器商城的门前,将一名倒卖优惠券的河南籍男子打伤。临走前声称:“想干这行也可以,每个月必须交纳3000元保护费,不然自己看着办。”第二天,于某和李某收到了事主们交纳的保护费3000余元。7月31日,侦查员掌握了嫌疑人的行踪,快速出击,将正在饭馆内吃饭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和李某一举抓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