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保护费 一个月敲诈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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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09:4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以收取保护费为名,一个多月敲诈事主钱财两万余元,日前,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和李某被朝阳分局安贞刑警队抓获。两人对收取保护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7月18日安贞刑警队接举报称在苏宁电器店门口,有伙人专门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敲诈事主钱财。据警方了解,暂住在朝阳区石佛营东里的黑龙江人于某和吉林人李某有重大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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