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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遭5车撞击身亡,蹊跷连环车祸索赔案真凶难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0:1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本报今年4月22日以《“不是我撞死的,我撞的是尸体”》为题,独家报道的“蹊跷连环车祸索赔案”,昨天上午在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死者王江的家人紧盯第4辆肇事车司机韩琼讨说法。但韩琼则声称,王江并非死于她的车轮之下,她撞的只是王江的尸体。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12时许。合议庭最后决定,将在本月11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死者先后被5辆车撞过

  30多岁的王江是安徽明光人,在浦口区打工为生。2003年11月22日晚7时许,王江骑自行车上了浦乌公路准备到朋友家,突然被身后驶来的一辆货车连人带车撞倒在地。王江被扶到路边后,又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撞倒,而摩托车司机肇事后逃逸。据目击者称,大约10分钟后,一辆农用三机车又从王江身上轧过后逃逸,后面的一辆夏利车也跟着从王江身上轧过。10多分钟后,又有一辆摩托车再次从王江身上轧过后逃逸。就这样,王江先后经历了5次车祸,气绝身亡。但夏利车司机韩琼当时并未逃逸。不久,交警部门认定韩琼应对王江之死负全责。韩琼对此却不服。她坚持认为,在她的车轧到王江之前,王江就已死亡。去年12月10日,王江的家人将韩琼告上浦口区法院,索赔39万余元。但去年11月,检方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和其他证据材料,最终决定不起诉韩琼。检方认为,起诉韩琼犯交通肇事罪的证据并不充分。

  王江究竟死于谁的车轮之下

  昨天上午9时许,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法院经过调查,决定将第一辆肇事车司机赵明追加为此案的被告,但赵明并未出庭。王江的家人认为,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韩琼理应为王江之死承担赔偿责任。但韩琼却认为,这份认定书认定事实不当。她说,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造成王江死亡的原因应是多方面的,并非她一人的责任。韩琼称,从检方决定不对其起诉来看,认定王江就是被她撞死的说法站不住脚。法庭随后出示了对夏利车的车体痕迹检验结果:该车右后车轮确有王江的衣物纤维。王江的家人据此认为,王江是被韩琼撞死的。但韩琼却称,当时她一直跟着农用车行驶,说王江是被她撞死的,那农用车也有嫌疑。不能在农用车逃逸的情况下,让她来担责。

  目击证人的证言分歧很大

  法庭随后宣读了十多名目击车祸的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分歧很大,记者听了后,无法得知到底是哪辆车把王江撞死的。韩琼说,此案的主要责任应由赵明承担,她只能承担次要责任。除此以外,逃逸的3名肇事司机也应担责。王江的家人对此则认为,赵明现已被追加为被告,其他肇事司机在逃,究竟该怎样划分赔偿责任,他们尊重法院的判决。对王江家人提出的39万余元的赔偿请求,韩琼认为过高。她称,事发时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实施,应按当时的处理办法确定赔偿数额。但王江的家人则认为,这应以此案的起诉日期来确定。庭审结束后,王江64岁的父亲王德顺对记者说,儿子死了两年多,但事情还是没能解决。这都是韩琼一直在推脱责任造成的。韩琼则称,她不能糊里糊涂地为这起车祸埋单。该她承担的责任,她不会拒绝(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实习生 俞茜 通讯员 浦法 南京日报记者 帅勇(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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