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车”抵债官司结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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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2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近日,无锡市中级法院二审结案一起用“被盗车”抵债的有趣官司。 南京某电子设备厂分厂与宜兴某电子器件厂,于2002年9月26日签订了一份汽车转让协议,设备厂将一辆奥迪轿车,转让给电子器件厂,抵设备分厂所欠器件厂的10万元货款。2004年4月办理该汽车过户手续时,景德镇市公安局以该车是被盗抢车辆而将该车扣押。同年5月17日,器件厂同设备厂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用现金还款,双方于2002年9月26日签订的
原审法院驳回了设备厂的诉讼请求。设备厂不服上诉至无锡中院。二审合议庭认为,设备厂与器件厂签订还款协议时,对景德镇市公安局出具的扣押清单所载明的内容,双方没有表意错误或理解错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新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