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病逝刚两月 父亲便向儿媳讨买房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1:33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记者胥欣 【金陵晚报报道】 王伟才去世两个月,其父亲王强却突然将儿媳妇江丽告上法院,称儿子在世时,他曾借23.6万元给儿子王伟买房子。现要求儿媳妇江丽将这笔钱返还自己。一场官司由此产生。
王强的小儿子告诉记者,2004年因王伟和江丽要生孩子,王伟感觉当时所住房子的面积太小,无法居住。经过商量,王强随即同意王伟把自己在玄武区的一套房子卖掉,拿这笔卖房款去买一套大房子。同时王强与王伟有口头协议,这笔卖房款只是暂借给王伟。 2004年4月20日,王伟用卖房得来的23.6万元买了套新房子。然而,新房子刚买不久,王伟就查出身患肝癌。2005年3月10日,王伟因肝癌去世。此时,王强见江丽未偿还债务就直接继承遗产,新房子被江丽上锁,患有中风的王强目前所住的地方虽是公房,现也面临拆迁。王强无奈之下将儿媳妇江丽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23.6万元。 通过电话,江丽告诉记者,王伟根本未借王强钱,当初卖的房子是王强同意给王伟的,王伟卖掉房子去买新房子是很正常的(江丽有证人证言,王强同意把玄武区的房子给王伟)。自从王伟患肝癌,家里为了王伟的病,外债就欠了4万多元,加上买新房借的钱,自己一人就背了14万元的债务。 王伟走后,为了偿还债务,江丽准备把新房子卖了,因为江丽还有个21个月大的孩子要抚养,现在王强还住在王伟单位分的公房内,而江丽和孩子目前只能住在娘家。 2005年7月21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江丽支付王强5万元房款。王强放弃对新房的继承及使用权,并要协助江丽办理房屋的过户。(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