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骗外商23万元 被判徒刑10年罚金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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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2: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4日消息(记者陈淦实习生宫宝龙通讯员陈春萍)2005年8月3日,年仅21周岁的东阳籍女孩陈晓丽被永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接到判决后,陈晓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据悉,陈在永康市内以欺骗手段从一挪威外商处骗得人民币23万余元后案发。 经查,陈晓丽以委托永康某燃料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在中国制造网上拟构了“CHEN
据陈晓丽交待,2004年11月,她被一挪威客户骗了价值人民币25万元的货物,从那以后她就恨透了挪威人,打算从挪威人那里骗点钱回来,补上损失,于是导致了本案的发生。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