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专项检查 价格欺诈最高可罚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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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49 金羊网-新快报 | |||||||||
市物价局专项检查显示虚夸标价、虚假折价、价格欺诈严重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吴迪 通讯员 蓝岚)近来,市物价局在老八区商业旺地进行价格专项检查时,发现价格欺诈行为五花八门。市物价局表示,上述行为属明显价格欺诈,可处最高20万元罚款。
在中华广场,检查人员发现大多数商铺都没有使用正规标价签,有些商家只在商品的标签上用打码机打上价格,北京路多数商铺也有类似情况,没有按规定使用黄色的降价标价签,而是随意标示出商品的原价和现价。 同时,虚夸标价情况普通存在。一些商家标示没有依据和无从比较的“跳楼价”、“放血价”、“市场最低价”、“震撼价”、“清仓价”、“倾城价”等误导性、欺骗性的语言。而虚构原价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有些商家其标示的“原价”是子虚乌有、没有销售过的价格。有些尽管在本交易场所销售过,但不是降价前一次成交的价格,而是前几次成交的价格。对于此类行为,市物价局表示目前暂不处罚,过段时间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检查还发现,虚假折价行为时有发生。如北京路某大型商场门口标示“全场八折”,但实际上优惠有诸多条件,而且商场内只有部分商品价格八折优惠,其他商品均无折扣。 而一些商家对赠售行为故意模糊化处理。如北京路一间女装店,挂着“衬衫买一送一”的牌子,当顾客购买了一件衬衫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时,商家的“买一送一”,送给顾客的竟是一支笔。市物价局表示,上述行为属明显价格欺诈,可处最高20万元罚款。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