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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商场修地面趁不备偷名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56 今晚报

  本报讯趁到商场翻修地面的机会,一打工者将柜台内商品窃走。日前,这名男子被河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1000元。

  22岁的史某系河南省农民,捕前在本市某商贸公司打工。今年5月17日23时许,史某受公司指派到河西区某商厦一楼男部“宝姿”柜台翻修地面。其间,史某趁人不备,将柜台抽屉里的宝姿牌皮带一条、太阳镜一副、领带一条、男袜一双窃走,共计价值人民币2116元。
后经侦查成案。(孙启明徐蕊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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