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防护网时坠楼瘫痪 律师:自己承担工作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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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5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彭先生在给某住户安装阳台护栏时,意外坠楼,造成终身瘫痪。彭先生的妻妹张某特地电话咨询本报,该户主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张某称,7年前,她的姐夫彭某在金川门外开了一个“旺旺”门市部,负责帮住家户安装各种式样的防护栏、防盗窗等。7月21日,住在彭某楼下的孙先生找他们帮忙,希望能将其三楼阳台“平面式”的防护网加宽、加凸,当晚双方谈定了价格。第二天早上8点,彭某就
张某说,经过医院抢救,彭某没有生命危险,但医生研究过彭某的CT片后,均说彭某摔得很严重,伤到了脊椎,没有站立的希望。彭某现在肚子疼得厉害,每天都要吃大量的止痛片,为了不影响彭某的情绪,他们只好欺骗他,说3个月后就能完全康复。张某询问说,他们为孙某家干活,孙某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江苏南京海浪律师事务所蒋馨贤律师表示: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户主孙某与“旺旺”门市部之间形成了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彭某属承揽派遣的工作人员,孙某负有接受工作成果,支付报酬等义务,彭某在完成承揽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彭某是门市部的老板,也就是说,他对他自己所受的伤负责。蒋律师表示,彭某和孙某之间不应当界定为雇佣关系。 作者:刘敏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