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市辟地儿专卖“无公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0:29 辽沈晚报 | |||||||||
《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草案)》昨起第二次向市民征求意见 本报讯首席记者孙泽锋报道在我省的大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里,都应该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区,这是《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草案)》所规定的内容。 昨日开始,辽宁省法制办就《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草案)》,第二次向市
有关专家认为,“在大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里增设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区”这一硬性规定,将会让市民购买无公害农产品更加方便,由于大型超市拥有相对良好的信誉,因此市民在购买无公害农产品时会更加放心。 昨天,记者走访了沈城部分大型超市,在家乐福、沃尔玛等几家超市内,记者找到了专门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专柜;另外一些还没有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卖区的商家则表示,将在新“办法”实施后弥补这一“缺陷”。 此外,出于对市民食用安全的考虑,《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草案)》还规定,出售那些未建立生产、流通记录;未按照规定设立产地、产品标志牌;或所标示的事项与产地、产品证书所标明的事项不符的所谓无公害农产品,管理部门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