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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汉办招募赴新汉语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0:43 新京报

  从中小学筛选70人赴新加坡教书3年,最高月薪可达两万

  本报讯(记者王荟)北京市教委昨日发布《关于招募中小学汉语教师赴新加坡任教的公告》,招募赴新加坡担任中小学汉语教师的人员。选派的70名赴新教师中,最高月薪可达21760元人民币。

  据了解,此举是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教育交流合作协议,旨在促进双方间的教育文化交流。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家汉办”)应新加坡教育部的要求,将从国内的中小学选派70名汉语教师(中学教师40人,小学教师30人)于2005年底赴新加坡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在8月20日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名。国家汉办、新加坡教育部将从报名者中遴选出140名候选人(中学教师80名,小学教师60人),新加坡和中方专家将于9月初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届时,接到通知的候选人可就近到上述学校进行面试。

  这70名教师将在新加坡工作3年,待遇方面,本科毕业生每月薪金2232.46-4352.72元新元(约合11160-21760元人民币),非本科毕业生每月1630.62-2624.48元新元(约合8150-13120元人民币)。同时,每年享有13个月的薪金,教师在新的一切费用自理。

  详细的报名要求读者可登录北京市教委网站(www.bjedu.gov.cn)查询。

  附:教师应具备的部分条件

  ●毕业于新加坡教育部指定的我国国内60所大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外语为英语。有2年以上教龄的中学语文教师(有教师证);

  ●毕业于新加坡教育部指定的我国国内32所师范院校,有2年以上教龄的小学语文教师(有教师证);

  ●年龄在40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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