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染绿”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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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0:45 新京报 | |||||||||||
丰台检查新发地市场等处,未发现商户使用“孔雀石绿”
昨日,丰台区对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的鱼类进行抽查,未发现使用“孔雀石绿”情况。本报记者浦峰摄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下午,丰台区食品办组织工商、林业渔政部门对“菜篮子”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尝岳各庄餐馆、超市、养殖场的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禁用药的行为进行抽样检查,暂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有关部门表示,使用违禁药物屡教不改的将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孔雀石绿”是一种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副作用的禁用物质,但近期被发现违规用于鱼类等水产品的消毒保存上。上月,农业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严查违法经营、使用孔雀石绿行为(本报7月12日报道)。 昨天,执法人员在新发地市场详细检查了全部36户商户的进货渠道和活鱼情况,所有商贩都使用的是氧气养鱼,没有发现“孔雀石绿”禁用药品的踪影。 市林业局渔政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孔雀石绿”事件后,紧急检查了多个水产养殖场和兽药经营单位,目前未发现有使用和销售孔雀石绿。渔政部门将继续对水产品市场的进货渠道进行严密排查,一旦发现使用违禁药品的将严厉处罚,屡教不改的还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同时提醒市民,购买水产品要仔细辨别,用过孔雀石绿的鱼鳍呈微绿色,鳞片脱落时也可看见绿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