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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局将寄信通知车辆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0:4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闫峥)继交管部门给违法司机邮寄“交通违法告知单”后,从8月20日开始,交管局将定期向即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所有人邮寄信函,提醒其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车辆报废信息采取月邮寄方式。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自上月底起即将于2个月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
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通知。已邮寄通知过的不再重复通知。

  交管部门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对此予以支持配合,在实际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后,及时到车管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办证窗口或者远郊区县车管站办理信息更改手续,确保能够收到邮寄的通知信件。私车所有人还可以登录交管局网站自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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