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冒黑烟小区居民吓破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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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1:02 新京报 | |||||||||
结核病防治所焚烧医疗垃圾,环保局责令改正 通州区梨花园小区 本报讯(记者温薷)“早晨上班时,常看见天上飘着浓浓黑烟,烟囱旁边的墙都熏黑了。”家住通州区梨花园小区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自今年开始,与小区相邻的结核病防
小区隔壁烧医疗废弃物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结防所门诊处东边的小院角落,有一个焚烧炉,一米多高,砖砌的烟囱,炉膛里堆砌着厚厚的灰渣,还有未烧尽的注射器残海旁边靠墙摆着一把铲子。八个黄色的大塑料袋子凌乱地堆在炉子边,未封口,露出空药瓶、药盒、脏药棉、废注射器、一次性饭盒等垃圾。焚烧炉旁边的大片墙已被熏成灰黑色。 家离结防所仅一墙之隔的刘大妈自称是焚烧垃圾的“直接受害者”。“一般早上五六点钟烧,每次烧一两个钟头,大片黑烟呼呼往上冒,味儿特臭。”结防所传达室一位女士透露,这些垃圾大多是距结防所一里地的梨园卫生院的。这一说法得到了梨园卫生院后勤保障部张先生的证实。 卫生局认为此举不违反医疗法规 “焚烧垃圾并非违法行为。”通州区卫生局医政科王女士表示。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27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细则包括“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章第41条的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王女士认为,通州结防所焚烧垃圾没有违反医疗系统法规,但违反了环保系统的规定。 医院称焚烧垃圾不会传染 “我们也是不得已。”上周,通州结防所所长兼梨园卫生院院长周先生说。“非典”之后,梨园卫生院和专管清运、销毁医疗垃圾的北京净洁公司签订过合同。但是因为垃圾数量很少,位置又远,净洁公司今年起就没来过,“只好自己烧了。”周所长称,梨园卫生院现无传染病人,结防所里的结核病人在药物控制下也无传染性,所排放垃圾不会传播病菌。垃圾从卫生院运送到结防所使用专门的救护车,运输过程也是封闭的。 他说,针对居民意见,所里准备把焚烧垃圾的时间从清晨改为傍晚,每天将少量垃圾焚烧一次,短时间内烧完,小区多数居民在北京市内上班,对他们影响不会很大。 但小区刘先生并不同意这个方案:“无论几点钟焚烧,都会影响空气质量。” 环保局人员责令改正 昨天,通州区环保局监察科长徐晓云告诉记者,她已就此问题请示过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对方答复,无论何种医疗垃圾都应视作危险品,应集中焚烧或处理,不得自行处置。未及时处理的垃圾必须消毒,封闭存放。 徐科长表示,她已要求负责梨园一带环保工作的人员,督促结防所限期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