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民工受伤 川陕联手讨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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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5: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周燃) “要不是你们,我们这个家就完了!”3日下午,因见义勇为受伤而成植物人的王维旭的父母来到绵阳市司法局办公室,从该局局长田茂华手中接过第一笔1万元的伤残民工赔偿款,夫妻俩激动得热泪盈眶。至此,经川、陕两省法律援助中心50天的维权追款,我省首例“见义勇为”跨省法律援助案初战告捷。 从2002年起,37岁的王维旭在西安市蓝田县金翔公司打工,任技术人员。2004年12
在川、陕两地法律援助人员的共同努力下,7月7日,王维旭亲属与金翔公司约定赔付总额为10万元,分三次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