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白沙一派出所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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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4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轩甫)为早日破案,白沙打安派出所所长林其学刑讯逼供,竟把一犯罪嫌疑人左手腕绑坏。林其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白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3年3月26日上午10时许,时任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打安派出所所长的林其学,在其办公室审讯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由于高某不承认其有抢劫行为,林其学就让保安
下午1时许,林其学到办公室再次提审高某,高仍不承认曾去抢劫。林其学又把高某重新捆绑起来,并采用非法手段,使其痛不欲生。高某受不了如此折磨,最终承认了其有抢劫的事实。当晚,高某被送到白沙县看守所拘留,但双手已麻木,失去知觉。 拘留期间,因高某的双手不能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林其学曾协助白沙县公安局带高某到白沙县人民医院、那大农垦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并邀请海口市人民医院的2名专家到白沙为高某做手术。高某治疗期间,林其学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并向高某及其家属赔礼道歉,但为时已晚。经法医鉴定,高某左手腕所受损伤属重伤,为伤残六级,至今仍未痊愈。 作者:文刚 李轩甫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