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储蓄员窃取银行108万 获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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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7:44 成都日报 | |||||||||
(王鑫程兴锋记者晨迪)为了满足自己的畸形高消费,23岁的某银行女职员唐立黎将手伸向储户的外币和人民币存款,在1年多的时间里,她用贪污来的108万余元购买房子、汽车、高档衣服等。昨日上午,成都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宣判唐立黎13年徒刑。 去年11月11日,某银行四川省分行某支行营业部负责人在浏览客户账目时,发现一名客户的账面资金被强制下账高达30余万元。经查明,2003年8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唐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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