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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车场内车受损赔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7:50 北方晨报

  杨先生:我新买不久的自行车存入车场,已交了一个季度的存车费。上个月在车场放了一个月没用。我前天取车时发现鞍座坏了。我要求赔偿,他们却说不管。我是否该得到赔偿?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盖晓杰律师:按照《合同法》规定,“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杨先生把车放入
存车场并缴纳存车费时,就与车场承包者之间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车场承包者是保管者,有责任看护和保管好杨先生的自行车,防止其受损或被盗。杨先生的自行车受损,车场承包者应该承担赔偿杨先生损失的违约责任。帮办记者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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