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人弹”格杀勿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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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1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华盛顿邮报》3日披露,国际警察首长协会颁布的新守则建议,执法人员在面对自杀式袭击者时,应当果断瞄准头部———格杀勿论。新准则在伦敦遭“7·7”袭击后的第二天提出。 迈阿密警察局长说:“如果我们在美国一座大城市发现一名自杀式袭击者,那么‘开枪击毙’将成为必然的政策。”
根据新守则的建议,如果一名执法人员需要使用致命武力阻止某个嫌疑人,就应立即“瞄准头部”将其击毙,防止嫌疑人携带的炸弹爆炸。特定嫌疑人的外部特征包括:在炎热天气身穿厚外衣或夹克,携带露出电线或可看到电线的公文包、行李袋以及背包。此外,自杀式袭击者常常会表情紧张,不愿与人进行目光接触,不停冒汗,嘴里念念有词或“在一个地方来回踱步”。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