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建行开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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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1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述波)日前,记者从建行黑龙江省分行获悉,继在深圳、四川实行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收费试点后,建设银行将从9月21日起,在全国建行系统(除西藏外)实行小额活期账户收费。有关收费的公告已在该行各个营业网点张贴。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起,建行已经在深圳和四川试点,对小额活期存款账户开收每年10元的账户管理费,此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而此次开收小额活期账户管理费,在黑龙江
据建行省分行负责人介绍,该行将收费对象确定为对统计期内日均存款200元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建行将收取每季3元(除今年9月21日首次收费为2元外)的账户管理费。而民政救济的低保户、全日制中专及高等学校(包括本科和研究生)的在读学生、代发工资账户、代发社保养老金类账户以及个人贷款还款、贷记卡约定还款等功能性账户则免收管理费。另外,客户在年底前对不使用的小额账户销户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销户时需要办理挂失的,建行免收挂失手续费。 对此,建行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收费并不是目的,只是希望借此引导客户合理使用银行账户,减少无效低效账户占用,节约银行系统资源。客户最好将多余的账户归并,这样既不用负担额外支出,又有利于个人资产管理,还有助于银行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