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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派出所长捆绑犯罪嫌疑人致残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33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8月5日电(卜云彤、李轩甫) 海南白沙县公安局打安派出所原所长林其学捆绑犯罪嫌疑人致残,近日被白沙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3年3月26日上午,时任白沙县公安局打安派出所所长的林其学,在他的办公室审讯涉嫌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有新。由于高有新不承认其抢劫行为,林其学便让保安陈某某
拿来一条橡胶绳,两次叫高有新下跪,并亲自反绑高有新双手,直至高有新叫痛才予以松绑。当日13时许,林其学在办公室再次提审高有新,高有新仍不承认其抢劫的行为,林其学又采用同样的方法,捆绑高有新两次。高有新受不了折磨遂承认了其有抢劫的事实。当晚高有新被送到白沙县看守所拘留时,双手已麻木,没有知觉。

  以后,高有新双手不能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虽经治疗至今左手仍未痊愈。经法医鉴定,高有新左手腕所受损伤属重伤,为伤残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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