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派出所长捆绑犯罪嫌疑人致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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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33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8月5日电(卜云彤、李轩甫) 海南白沙县公安局打安派出所原所长林其学捆绑犯罪嫌疑人致残,近日被白沙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3年3月26日上午,时任白沙县公安局打安派出所所长的林其学,在他的办公室审讯涉嫌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高有新。由于高有新不承认其抢劫行为,林其学便让保安陈某某
以后,高有新双手不能正常活动,生活不能自理,虽经治疗至今左手仍未痊愈。经法医鉴定,高有新左手腕所受损伤属重伤,为伤残六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