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登记一万四审查删掉一千户 经济适用房“混”不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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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53 江南晚报 | |||||||||
昨天市房管局向社会公告,追回11户弄虚作假、骗购的经济适用房,并要求购房人在8月底前无条件退房。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想“混”经济适用房根本办不到,2002年以来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共有14000户左右,其中经审查被取消购买资格的就有1000户左右,比例达到7%。 举报一人揪出一批今年5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已经购买经济适
三年删掉1000户2002年无锡启动了新一轮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和管理,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条件是:具有无锡市区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的;上年度收入在市区职工平均收入3倍左右的家庭(2002年家庭收入4万以下的家庭,以后逐年调整);现住房面积未到房改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下限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供应市政府实施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低洼地区危旧房改造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部工作人员说,三年来,共有14000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从收件开始,每一个登记户都要经过初审、复审、报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等严格的资格审查,已有1000户左右的登记户因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了购房资格。今年3月,五星二期销售期间,4名违规者在公示举报查证后被当场取消了购房资格。 拆迁公司违规可怕据介绍,拆迁户的各种档案资料都由拆迁公司收集、保存,而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原则上只需凭一张《拆迁补偿协议书》。 此次查处的11户违规购房者就是由于拆迁公司的违规操作而引起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多次发现拆迁公司的违规行为。被删掉的1000户不合条件的登记户中,除房改房已享受的面积超标准外,最多的就是虚假的拆迁协议。有的拆迁公司工作混乱,拆迁协议随随便便地放在桌上,给个别人以可乘之机。如果在拆迁协议上弄虚作假,对于有产权的私房拆迁户来说,鉴定起来还比较容易,但对于公房租赁的拆迁户来说,情况就比较复杂,要查证也不太容易。 各方把关更严格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主任王维奇说,从2003年开始,审查过程就越来越严。为了查清一户登记户的真实面貌,审查人员往往要跑拆管中心、拆迁实施单位、评估单位、资产经营公司等多个部门。目前管理中心的计算机已与产权产籍部门联网,提高了审查的正确程度。在收件资料上要求更严。对租住直管公房的,要提供拆迁补偿的特种存单、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约、评估报告、租金收据等。有疑问的,还要提供产权证明。市拆管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将加强对拆迁公司的管理,对违规的单位正在调查、严肃处理。绝不让一户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也不让一户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丧失购买的权利。 (记者戴琳实习生吴文洵袁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