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网络赌球“庄家”被判刑8个月罚金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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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8月5日电(任宪东、范春生) 赌球输了150多万元、开盘坐庄赢了140多万元,正当吕利新梦想翻回老本的时候,他的网络赌球体系被警方端掉。日前,给一家境外赌博公司网络赌球做辽宁丹东地区总代理并发展下线几百人的吕利新,被丹东市振兴区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万元,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家住丹东市振兴区清花园小区、今年38岁的吕利新卖过服装、卖过音响,还开过电
“我一场球押2万元,看到这场输了已成定局,就连忙押下一场球2万元,结果还是没押中。”吕利新向法庭供述时说。赌博公司看吕利新如此执著地赌球,就鼓动他做丹东地区的总代理坐庄开盘。已经输了150多万元的吕利新为了翻本,答应了此事。 法院审理查明,吕利新办好了总代理的各种手续后,就开始物色下线人员。时间不长,他就找到了平时喜欢赌球的高某、杨某等10个人,并把这10个人发展成会员,由他们再发展下线。从2003年初到2004年11月,他们发展了几百人,经常参赌的有100余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吕利新分别接收这10人投注进行赌球交易800多次,累计交易金额220多万元、非法获利144万元。而这10个人又向下线接受投注。 这是现已破获的辽宁地区最大一起网络赌球案。2004年10月,公安部在侦破全国网络赌球案时发现了丹东地区有一个赌球体系的线索,立刻布置丹东市警方予以侦破。丹东市警方很快把犯罪嫌疑人吕利新纳入视线。11月27日,在一家酒吧里,正在组织下线投注赌球的吕利新被警方抓获,当场收缴大量作案工具。 据审理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介绍,吕利新等人的赌球活动极其隐蔽,经常改换网上登录,利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办信用卡进行赌球交易,又经常更换信用卡。这位法官说,吕利新采用为赌博网站做代理,以营利为目的接受投注进行赌博活动,其性质属于开设赌场,依照我国刑法,吕利新构成赌博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