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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忘拿卡 求助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54 扬子晚报

  南京市民王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称,她于1日中午到广州路一家银行使用ATM机取了300元钱,因赶着乘火车去上海,匆忙中将银联卡遗忘在机器内,直到下午抵达上海安顿好后才记起来。王小姐连忙打电话到银行挂失并查询余额,结果被告知已被别人盗取了1900元钱,账上仅剩50多元钱。次日中午,王小姐回宁赶到银行,考虑到也许还有追回损失的希望,她提出查看当天的监控录像,但被工作人员拒绝,对方称公安机关才有权利检查银行的监控录像。于是,她又跑到华侨路派出所报案,民警陪其再次前往银行要求观看录像记录。然而,银
行工作人员又称,他们作为支行没有查看录像的权限,民警必须持介绍信去分行才行。对此,随行的民警表示,派出所不能出具介绍信,只有立案后由公安分局开出,而王小姐的遭遇尚不构成立案的条件,所以没法拿到介绍信。银行不让调看录像,警方不肯立案调查,这让王小姐左右为难,因为粗心大意破了财,结果还找不到人帮忙,她真是既后悔又无助。

  记者就此与该银行城中支行取得联系,工作人员朱小姐解释说,王小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她提出看银行监控录像的要求超出我行权限,任何客户查看录像都须到南京分行。而该行南京分行秘书科陈科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规定,银行必须对客户账户信息保密,作为银行的监控录像,就有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可能,因此必须由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机构持正规公函到分行保卫科核实身份后才予查看录像。即便是各个支行工作人员都无权查看监控录像,此举是更好地保护了客户的信息安全。当天王小姐在民警的陪同下仍然没能看到录像,那是因为在支行,如果当时他们再来分行保卫科的话,即便在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银行也会积极协助工作,给辖区民警查看监控录像的。陈科长说,类似王小姐忘记取出银行卡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客户遇到好心人把卡交到银行,不至于造成损失,但毕竟是少数。

  随后,记者又就王小姐的遭遇是否可以立案咨询了华侨路派出所,该所赵警官指出,王小姐没有将银行卡取出属于遗忘物品,由此导致钱款丢失构不上刑事案件,这有别于市民银行卡放在身上被偷走。平时派出所接到类似的报警求助也很多,通常民警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要求查看银行监控录像还是被允许的。赵警官介绍说,如果民警根据录像反映的信息能够找到取钱的人,对方也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民警可以通过做工作帮失主找回损失的钱财。如果这种不道德的人在取了别人钱后再用自己的卡,那么通过其在ATM机留下的信息便可以找到此人,但很多人担心失主很快发现找回来,便不再使用自己的卡而匆匆离开,这样一来,民警根据录像看到的模糊面孔调查起来难度相当大,大多数情况之下只能留个案底了。为此,赵警官提醒道,市民在使用自动取款机时一定要记得取回银行卡,否则发生意外后将很难追回损失。乔丽 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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